当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用人单位需按法律规定为其员工购买社保,这既是对企业的法定要求,也是企业的一项义务。不过,对于一些人群来说,企业也存在无需为其缴纳社保的情形。那么,哪些人可以不缴社保?下面本文将带广大企业对此进行了解!
一般来说,对于可以不交社保的情形,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也就是说,公司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公司无需为返聘退休人员缴纳社保。
由于实习生与第三方学校还存在“归属关系”,所以用人单位只能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
因此,企业聘用的实习生,属于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工的社保由派遣单位缴纳,用工单位无需缴纳。
相比于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具有如下特点:
非全日制员工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和和医疗保险,但单位应该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范围较广,包含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主要有以下3种:
(1)自营劳动者
(2)家庭帮工
(3)季节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家庭小时工等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非独立劳务的兼职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
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有工作单位办理,和兼职公司无关,因此无需缴纳社保。
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若某职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有《停薪留职协议》,那么新用人单位在招聘该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在工程项目总包和分包中,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总包方为了便于工程项目监管,时常会派出几名管理人员,如:技术总监、工程总监、项目经理、施工人员等现场管理人员,而这些派遣人员的工资一般都由分包商来承担,同时,分包商也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这类派遣人员,因为只能与分包商签订《劳务合同》,因此,总包方派过来的人员已经与总包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与总包方存在“归属关系”,分包方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保险。
协保人员是指,与原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保留社保关系的三方协议的下岗职工。新单位招聘协保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将生产线上的员工,以组为单位成立个体户,员工工资转为了个体户经营所得,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无需为其缴纳社保。
企业有以上行为的,不用缴纳社保,同时,企业也可通过以上的方法进行合规来降低社保费用。
以上是对可以不缴纳社保的人员介绍。企业如对此问题存有疑问,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