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烟草专卖零售成都许可证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但又不涉及经营资格问题的情况下,是需要进行烟草专卖零售成都许可证变更的,持证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后30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烟草专卖零售成都许可证变更的申请表。持证人需在申请表上写明变更理由及变更项目。此表格在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有相关格式样本,持证人只需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办证大厅或向辖区专卖稽查员索取即可,一般只收取一点成本费甚至不收费。
2.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企业(字号)名称改变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字号)名称改变的证明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改变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改变的批文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门牌号码或经营地址名称变化的,应提交社区开的证明或其他证明。
3.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如果工商营业执照已经变更,应当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一般多为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委托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同时需提供受委托的证明文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只要你提交了以上材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就会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依法准予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