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的老板把呼和浩特公司注销后,都忽视了商标的问题。认为公司虽然注销了,但是对应的商标还能继续使用,还有些人由于注销公司比较复杂,忙起来就忘了商标这件事,从而出现支持产权遗忘处置的现象。这样做会产生的后果就是商标会随着公司的注销一起消失。
商标是具有很高的价值的,是一种无形的财产。虽然它不一定有多值钱,不能和那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相比,但它的价值依然很高,很可能超乎你的想象。所以在注销公司的同时,千万别忘记处理商标。最好实在呼和浩特公司注销之前,将名下的商标进行转让,这样做避免了闲置浪费,还能卖个好价钱收回一些成本。
但是如果公司已经注销了,那么商标该如何处理呢?
实际上,注册商标只要在有效期内,尽管公司已经注销,商标仍然是一项合法财产,这个公司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还是可以拥有相关注册商标权的。
根据规定,在注册商标专用权转移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应该一并转移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如果没有一并转移,商标局会通知专用权人限期改正,如果期满仍未改正,商标局就视为专用权人放弃转移注册商标。
商标转移需要的文件:
1、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提供委托书;
2、需要提供受让方的身份证;
3、商标转让申请书;
4、需要提供转让方公司的注销证明;
5、转让方公司的清算组资格证明和清算报告文件;
6、转让方公司清算组或全体股东同意转让(移转)的证明;(如果清算报告中已经明确了商标的权属,不需要提供此文件)
7、转让方公司全体股东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