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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汇算清缴再出新规定

汇算清缴需要在年度终了后做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所以汇算清缴几乎是涉及到每个企业,今天小编也找到了相关的汇算清缴政策,帮助企业顺利做好汇算清缴的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为了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简化企业纳税申报资料报送,减轻企业办税负担,现就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二、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本公告规定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有关资产损失证据资料、会计核算资料、纳税资料等相关资料报送的内容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关于汇算清缴的最新政策,如果您的企业没有专职的会计税务人员可以联系轻创企易为您服务,轻创企易服务热线:189-1890-2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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