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合肥许可从字面意思看凡是和食品经营有关的都需要办理,像超市这种会出售食品的肯定是需要办理的,那么还要什么情况下要办理呢?
从主体业态划分,需要办理的对象有:
1.食品销售经营者;
2.餐饮服务经营者;
3.单位食堂。
然后是对上面三种对象的详细分类。食品销售经营者包括:
1.商场超市;
2.便利店;
3.食杂店;
4.食品贸易商;
5.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
6.网络食品销售商等。
餐饮服务经营者又包括:
1.普通餐饮,分为特大型(面积大于3000㎡)、大型(面积在500㎡-3000㎡)、中型(面积在150㎡-500㎡)、小型(面积在20㎡-150㎡)、微型(面积在6㎡-20㎡)餐饮;
2.中央厨房;
3.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包括学生、托幼机构、职工、工地、养老机构食堂等经营形式。
而如果是按食品经营合肥许可经营项目划分的话,有这么多类:
1.预包装食品销售;
2.散装食品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如婴幼儿配方奶粉;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如熟肉制品、豆制品等;
6.冷食类食品制售,如蔬果拼盘等;
7.生食类食品制售;
8.糕点类食品制售;
9.自制饮品制售,如普通饮品、自酿啤酒等;
10.其他类食品制售。
下次如果还有不确定的可以参考这篇文章,实际情况以当地相关部门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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