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2条第1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是可以相互股权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的。
如果股权转让过程中涉税不合乎法律,当事人则有可能承担下列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
据《刑法修正案》(七)对《刑法》第201条的修订:“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因此,如果当事人逃税情节达到上述标准,将有会受到刑事处罚。
2、行政责任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63条规定,对于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逃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民事责任
在股权交易中签订“阴阳合同”,“阳合同”因当事人目的不正当,构成《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且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阴合同”虽系当事人之间真实意思表示,因未经工商登记予以公示,第三人可不予认可,但在股权转让当事人之间该合同是可以认定为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