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经营期间,出于对会计资料保管不当或财务人员疏忽等方面的原因,一些情况下可能会遇到青岛发票丢失的情形。那么,青岛发票丢了怎么办?下面本文来对不同类型发票丢失的处理方式进行介绍,以为您处理这类问题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
记账联是销售方用于记账的原始凭证。那么此时应当取得其他联次的复印件,由原件保存单位或个人在复印件上标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最好是加盖公章。
属于交付给购买方的扣税凭证,可以凭借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属于交给购买的记账凭证,那么同样可以凭借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如果给购买方的两联发票都不见了,那么此时只能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注:上述复印件都应当加盖公章。
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为原始凭证。
确实无法取得证明时,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为原始凭证。
如果是电子发票丢失的话,那么重新打印即可,操作起来也相对于纸质发票来说要简单一些。有两种方法:
1、购买方自行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通过后,下载电子专票。
2、跟销售方商量,重新打印提供。
以上是对不同类型发票丢失的处理方式说明。对于企业来说,如遇发票丢失不知如何处理的情况,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了解、把握,从而以确保对这类问题进行专业解决。但更为重要的是,一定要注意企业经营期间的账务资料保管,以防票据丢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