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出新政了!再次扩大范围、缩短时间、优化流程!速看!
一、简易注销再出新政
8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该通告再次完善了中小微企业简易登记注销的流程,比原来更加简便,具体有哪些改变呢?
全文提炼主要改变如下:
1、扩大范围登记范围
将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
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后,查询税务信息系统核实相关涉税情况,对经查询系统显示为以下情形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不提出异议: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用过发票(含代开发票)、没有欠税和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
(3)查询时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
2、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无需公示
(1)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
(2)个体工商户在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个体工商户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给同级税务等部门,税务等部门于10天(自然日,下同)内反馈是否同意简易注销。
对于税务等部门无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3、缩短公示时间,45天变为➡20天
(1)将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公示期届满后,市场主体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2)市场主体应当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天内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天。市场主体在公示后,不得从事与注销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4、有错改错,无需重新公示
(1)市场主体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查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无需撤销简易注销公示,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可再次依程序公示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2)对于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无需重新公示。
5、全程网上办理
(1)允许市场主体通过注销平台进行简易注销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实行简易注销登记全程网办。
(2)市场主体填报简易注销信息后,平台自动生成《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除机关、事业法人、外国投资人等特殊情形外,全体投资人实名认证并进行电子签名。
市场主体可以通过邮寄方式交回营业执照,对于营业执照丢失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二、公司不想开了,怎么办?
一般来说,公司不想经营了,有零申报、转让和注销三种处理方式,分别对应不同的情况。
1、零申报
适合暂时经营不下去的企业。
如果公司只是暂时运营不稳定,或者只是暂时没有精力管理公司,可以采取零申报的方式养着公司,这样后期想要继续经营也不必再重新注册。而且暂时养着公司比以后重新注册公司更划算,公司成立年数越多以后越有用。
缺点:长期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不但要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还会存在税收风险。有收入及应纳税款却办理零申报,属于偷税!
2、转让
不想花钱养着不经营的公司,也可以考虑把公司转给别人。
目前市场上,一般纳税人比小规模纳税人值钱、成立时间越久越值钱、有各类经营许可证的、并且带有商标能一起转让的,就相当容易出手了。
3、注销
公司确定不经营了,又没找到下家,那注销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一旦注销完成,原公司彻底不存在,对企业法人及股东,不会留下不良记录,无后顾之忧。
三、税务注销清算流程
公司注销顺序:先税务后工商。公司注销最重要的一步就是税务注销,拿到清税证明,那么税务注销需要处理什么被?
1、成立清算小组
企业成立清算小组,根据公司的情况制定相应的清算方案。
需要清算的内容:出账面上的往来即债务债权,剩余存货,固定资产;有无未申报的税种,(尤其印花税,小税种最容易忽视,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营业账簿,租赁,购销等重大合同)都需要自查一下缴没缴纳印花税。
最后出具清算报告,出具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2、作废空白发票,注销税控盘
将公司所有的空白发票作废,如果是金税盘先要去税局窗口修改时钟,再注销税控盘。
3、注销税务登记
拿着当月,当季,当年的财务报表,清算报告,清算所得税申报表,营业执照,公章,法人章,法人身份证(各地方可能会有不同,具体资料咨询当地税局即可)等资料去税局大厅办理注销。
税务注销之后,就可以办理工商注销,银行销户和公积金和社保注销了。
四、注销常见五大问题
1、印花税
印花税是注销必查项目!印花税虽然是一个不起眼的小税种,但企业成立以来的重大合同,均会进行印花税审核,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营业账簿、租赁、购销合同都离不开它。
注销前,一定要仔细检查一遍,该补的赶紧补!否则它就会让你尝尝忽视它的后果。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也是个坑,有些公司注销的时候才发现,有借款没有处理。
根据财税[2003]158号规定: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老板以借款的名义拿走了100万,那么这家企业需要补缴个税:100*20%=20万元!
3、账面存货
账面存货一定要交税!
举个例子:某一般纳税人企业,商贸批发行业,2023年年底,不想经营了,准备注销。
但是账面还有50万元的存货,市场价(不含税)为70万元。税务上怎么处理呢?一般纳税人终止生产经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要先办理一般纳税人注销,如果尚有未曾出售的存货,则会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作为出资的收回或利润的分配。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4、账面库存大于实物库存
账面库存大于实物库存怎么处理?
通常,10家注销企业中有9家企业都存在这种问题!货物去哪儿了呢?肯定是有商品销售后漏报收入了!
比如说,A公司注销的时候,账面上有10万元的存货,市场价(不含税)为15万元,但实际上,仓库里面什么都没有了!税务实地核查发现这种情况,轻则按视同销售来处理,重则补缴滞纳金等!
5、库存坏了怎么办?
做食品销售的某公司,在注销的时候,公司仓库的200万元(含税)食品因管理不善,过期了,发票已经认证抵扣。
虽然账面上这200万元确实一分钱都不值了,但根据增值税管理办法,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之前做了进项抵扣的必须进项转出。
多提醒一句,伪造清算结果的,未完成清算义务仍有债务的,就算是注销了公司,股东们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国家给的政策不是大家钻空子的漏洞,一定要严格执行注销政策和程序才能后续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