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常见的公司,是指以公司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一般由股东出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如实出资后,股东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有发起人吗?以下是对读者的回答。
一、有限责任公司有发起人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合法人数;
(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国公司法》没有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需要发起人,但由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出资,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一般不需要发起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缺点。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势。
1.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相对简单。如前所述,公司的设立方式有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相对简单,募集设立的设立程序复杂,因为需要向公众募集股份,以保护公众。在有限公司的成立中,只有发起设立的方式,而不是募集设立的方式。
2.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相对简单。由于有限公司的股东数量相对较少,有时只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此不要求有限公司设立股东大会。在国外,有限公司只能设立董事会,甚至只能设立一名执行董事,因此其必要的机构非常简单。《中国公司法》也接受了这种做法。
3.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有最大限度。由于股东人数少,股东之间容易协调。同时,由于人为因素重,协商解决公司事务往往难度小。
4.有限公司的宣传主义略有缓和。宣传公司承担的义务。向一定范围内的人或公众公布公司的情况,特别是公司的财务状况。对于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承担相对严格的宣传义务。有关股份公司的宣传义务主要由《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但在有限公司中,虽然存在宣传义务,但程度相对较轻,通常只向公司股东公布,而不向公众公布。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弱点。
1.有限公司采用有限责任制,具有公司的特点,使公司股东能够以这种方式从事个人业务。由于缺乏公众监督,个别股东不可避免地滥用公司形式,不当地逃避责任和风险。
2.有限公司不注重宣传,这使得股东在许多公司事务中保守秘密。因此,股东或公司更容易忽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甚至通过公司从事高负债等工作,损害公众利益和相对人利益。
3.有限公司的投资转让不如股份转让自由,通常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投资转让必须变更或修改有限公司的章程。对股东来说,这不利于实现投资的流动性,提高投资的实现能力,因此投资风险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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