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标撤三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让成都商标拥有流通性,保障成都商标的价值,如果企业的商标没有使用,就没有体现出注册商标的价值,当然会被撤销商标使用权,看到这,相信大家也知道如何防御商标撤三了。
是的,只有企业使用了商标,那么企业的商标就不是那么容易被撤三的了,事实上,企业使用商标,而且是符合要求的正确使用了商标,并保留有商标使用证据,在商标被撤三的时候拿出证据,就可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了。
商标注册完成后,对于申请人来说,终于可以松口气了。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如果后续商标使用不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商标撤三”。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法之所以规定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程序,主要是为了促进商标注册权利人积极地使用商标,以免资源的闲置和并未投入使用的“僵尸商标”阻碍他人合法商标的注册。
因此企业想要保护商标就必须要提交商标的使用证据了。如果企业并没有使用商标,商标当然就会被撤三了。
在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案件中,证据的效力性认定成为案件审理的重中之重,而“使用意图”则成为证据是否被采纳的核心考量因素。因此,在企业提交使用证据的时候,这一点也是企业需要考虑的。
现在想要注册商标并非易事,这个时候,企业更是要保护好自己现有的商标权,当企业的商标被撤三的时候,企业更是要积极的处理,早些提交商标使用的证据,保护好自己的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