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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哈尔滨注册公司赞助世界杯,广告费如何分摊才合规

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现在2023年世界杯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这其中也少不了把公司注册在中国的企业的身影。最显眼的无疑是赛场周围映入眼帘的中国企业的广告。中国企业赞助世界杯,巨额的赞助费直接关系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还可能涉及在受益子公司间的分摊问题。

赞助世界杯与税啥关系

2023年俄罗斯世界杯官网上公布的赞助商名单中,中国赞助商投入占比约1/3。

据悉,世界杯赞助商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国际足联合作伙伴,共7家,万达集团就是其中的一家;第二类是世界杯全球赞助商,共5家,中国企业有3家,分别是海信、VIVO、蒙牛;第三类为区域赞助商,包括雅迪、帝牌商务男装、LUCI(指点艺境)等。公开资料显示,2023年俄罗斯世界杯,中国各类赞助商共投资3.6亿美元~4.1亿美元。根据市场研究公司Zenith的调查显示,2018世界杯期间各国企业投入的广告费总额为24亿美元,其中中国企业投入高达8.35亿美元,占比34.79%。

企业赞助世界杯的支出,一般属于广告宣传费支出,直接关系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根据现行规定,企业的广告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比例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则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中国哈尔滨注册公司赞助世界杯,广告费如何分摊才合规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企业而言,赞助世界杯时可能不会只签署一个赞助合同,而是会有一系列较为复杂的安排,时间跨度甚至会超过10年。在这种情况下,赞助世界杯的费用,在性质上可能属于广告宣传费,也可能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还可能属于其他性质的费用。这些费用如何在税务上合规处理,就是相关企业需要高度关注的内容。这位业内人士还透露,在实践中,不排除一些企业利用世界杯的赞助费用开展税收合规的可能性,因为赞助费用毕竟不是一个小数目。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企业很有可能会在盈利能力较强的某个子公司或多个子公司列支世界杯赞助费用,以降低集团公司的整体税负。

费用分摊方式主要有三种

本届世界杯,万达集团支付的赞助费为1.5亿美元。万达集团下属商业管理集团、文化集团、金融集团三个集团,各集团内又分为项目系统、商管系统、院线系统、酒店系统等若干个系统。那么,这1.5亿美元的赞助费,如果被定性为广告宣传费,就涉及费用分摊的问题。

目前企业赞助世界杯等国际赛事的广告宣传费支出,主要有三类分摊形式。第一类:全部由集团总部支付并承担;第二类:先由集团总部支付,再根据一定的比例,在各子公司之间分摊;第三类:集团总部先与赛事主办单位(比如奥组委或国际足联)协商,敲定赞助费金额,然后由集团总部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向各国(地区)成员企业收取相应的赞助费。

外资企业大多采用第三类分摊方法。某知名跨国企业的税务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总部设立了一个赞助基金,专门用于赞助奥运会和世界杯等全球性体育赛事。这些基金是根据公司全球收入的一定比例来提取的,各国分公司要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向总部支付这部分基金,其中自然包括来自中国公司的费用。相比较而言,各大全球赛事的中国赞助商,则更多采用第一类或第二类分摊方法。

“分摊是合理的,也是合规的。”一位资深的税务专家说。这位专家分析,某个品牌旗下的所有成员企业,都将因为赞助世界杯而从中获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仅由总部来支付并承担赞助费用,可能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这就需要找到一种合理又合规的分摊方法。

始终坚持独立交易原则

赞助世界杯等国际赛事的不同企业,在分摊的赞助费时采用的方法和比例不尽相同。对此,有关专家建议,具体采用哪种方法,都要符合企业经营实际,始终坚持独立交易原则。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相比奥运会,世界杯的广告效应更强,商业价值更高。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足球是体育产业最大的单一项目,全球年产值超过5000亿美元,占体育产值比重超过40%,是“世界第17大经济体”。正因为如此,世界杯成了世界各个行业领导品牌的“高端俱乐部”。根据多家媒体的公开报道,今年赞助世界杯的中国企业,近期销售量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上涨。

基于此,在实务中,有些企业可能会按照成员企业利润占全集团利润的比例,来确定赞助世界杯费用的分摊比例。也有些企业可能会按照成员企业销售收入占全集团销售收入的比例,来确定赞助世界杯费用的分摊比例。还有的企业可能采用更为复杂的计算模型,并考虑资产和员工数量等其他因素。“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遵守独立交易原则是关键,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位业内人士说。

德勤转让定价合伙人贺连堂表示,在考虑到交易各方未来收益与功能、风险匹配的前提下,世界杯赞助费用由集团承担或是按受益对象分配都是符合税法规定的。他分析,如果集团总部承担了全部赞助费用,则说明其承担了企业的全球营销功能,那么在利润分配时,就应享受更多由体育赛事赞助扩大品牌知名度和销量的利润。如果赞助费由相应受益主体分摊,那么由体育赛事带来的品牌营销超额利润,也应由各个子公司来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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