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商标是一个企业品牌的象征,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在南昌商标申请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问题,如果出现了南昌商标权的冲突,怎么去应对,有什么方法可行呢?
首先,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商标的构成要素和商号的构成要素都可以是文字,两者构成要素相似。商标可以区别商品、服务的来源;商号可以识别不同的商事主体,两者的识别功能也相似。
如果文字商标和企业商号使用相同或者相近的文字,这就极易引发商标权和商号权的冲突,导致普通公众易将商标、商号混同而不加区别。
商标权和商号权的冲突,是市场经济下不可避免的现象,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量完善制度设计,减少纠纷的发生。建议您在注册公司之前先将备选名称做一下工商和商标两方面的查询,在公司注册成功,取得营业执照后,马上在产品和服务相关类别将公司名称申请注册为商标。
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用于抵债,即依法转让。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转让,转让注册商标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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