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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专利申请的常见问题 都整理好了赶紧来看看吧

南京专利申请现在也已经是大家都很重视的了,不过不管是南京专利申请还是商标注册都是非常麻烦的,对于南京专利大家的了解更是少之又少,可能只是清楚专利申请的作用,其他的一无所知,今天小编总结了一些专利申请的常见问题,供大家参考!

1、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为不同的人吗?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应当是个人,不能是单位或者集体,如果是数人共同作出的,应当将所有人的名字都写上。

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不同申请人提出相同申请,如何处理?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先后分别提出申请,而这两份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专利权应授予在先申请的人。

3、何时申请专利最为恰当?

在技术方案的技术效果得到证实或者可以预期时,就应尽早提出申请。

企业或个人发明人应尽早提出专利申请。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是授予最先申请的人,而不是最先发明的人。

4、如何申请专利?

申请人可自己准备申请文件,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也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事宜。

5、专利申请人为单位,设计人不属于该单位时,是否需要转让证明或其他文件?设计人属于该单位人时又该如何?

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为不同的人。因此,当设计人不属于该单位时,不需要转让证明或其他文件。当设计人属于该单位人时,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6、专利权人有哪些权利?

申请人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有如下权利:

1.自行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2.转让专利权的权利;

3.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4.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5.在专利权受到侵犯时请求保护的权利;

关于专利申请的相关问题小编就给大家说这么多,专利申请算的上是一个技术活,所以这要求专利申请人要详细的了解专利的相关规定,如果不具备,那么最好是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办理更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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