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深圳发票是指纳税单位或个人为了偷税从而做出的一种舞弊行为,他们会在深圳发票上弄虚作假,虚构交易事项,这就是虚开深圳发票的行为。
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虚开发票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虚开发票是很有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
一、虚开发票的行为包括哪些?
1、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匹配的发票都是虚开发票的行为;
2、让他人帮助自己开具和实景经营业务不相匹配的发票;
3、介绍、怂恿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匹配的发票。
4、在没有货物购销也没有任何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在有货物购销,也有相关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开具与实际数量或金额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让别人给自己代开与实际经营活动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虚开发票有哪些后果?
1、针对售票方利用虚开的发票进行偷税的行为,税务机关应当追缴其未缴纳的税款和滞纳金,并罚款,罚款金额是未缴纳税款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
2、税务机关应没收因虚开发票所得并对纳税人罚款,若构成犯罪,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犯罪人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4、根据情节的严重情况处以十年以下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因此,虚开发票的行为是不可取的,企业千万不能为了一时的利益做出虚开发票这种事,不然影响的不仅仅是事业,还有自己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