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想要申请公司减资,却不小心被定义成是抽逃出资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企业在减资的时候究竟犯了什么错误?我们今天就来说一说,在公司减资程序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流程;在市场经济中,为了保证市场经济的活跃性,《公司法》向来贯彻的主张系底线原则。即不触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均由公司内部实行自治。但对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事宜,立法者从立法之初便是持谨慎态度。
2、违反法定程序擅自减资的行为无效问题;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四十三条规定可知,对于减资程序系法定程序,法律不允许公司通过制定公司章程形式对减资程序的决议形式进行任何改变。如果企业未按规定对减资事宜进行决议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故即使公司修改章程再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减资成功并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依然可以宣告该决议无效,责令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3、内部合法减资,外部未合理通知的,股东不免责。
4、未合理通知债权人不等同抽逃出资。
公司减资不能忘了登报公示和通知债权人,否则企业真的有可能会被定义成是抽逃出资,但这样做企业的形象可能就会受到影响了,所以,是否减资,还需要企业股东坐在一起,开会讨论后决定。
既然公司减资会影响到企业的形象,那么企业可不可以通过某种方式来减少企业需要减资的概率呢?当然有,企业在注册公司的时候慎重填写公司注册资金,不要填写太多,就可以减少减资频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