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不是简单的减法,也不是说企业拿出一部分资质就可以了,它需要申请营业执照的变更,才能够彻底减少企业的注册资金,但是这样减资,企业就需要通知登报公示并通知债权人,会对企业的形象造成影响。
1、股东会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变更登记;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既然如此,企业该不该在申请公司减资的时候通知债权人呢?减资公司应尽到必要的通知义务。通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示手段,是使公司股权变动对外部债权人生效的必经程序。为避免潜在的债权人丧失将来要求公司提供担保或清偿的机会,通知的对象应当包括已形成债权基础的或然债权人,即债权形成的基础原因事实发生于减资前,但尚未为生效判决确定的债权人。另外,工商部门的登记亦应得到严格落实和妥善利用。
公司减资是为了减轻企业的压力,本来就需要符合相应的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减资,而且,减资也并不是说以前的那些债务就不需要承担了,这部分债务要与债权人商议解决,如果企业没有这一步骤,那么很可能减不了资,或者被定义成抽逃出资。
公司减资与增资还不相同,它是注册资金的减少,也是企业需要承担义务的减少,因此,企业必须要根据要求申请减资,根据流程一步一步的减资,最好不要给企业带来更多的隐患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