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的流程
1、商务局变更审批手续;
2、工商局变更手续;
3、技术监督局的变更手续;
4、税务局的变更手续;
5、财政统计的变更手续;
6、外汇管理局的变更手续;
7、进出口权变更【商务局、海关、检验检疫局、外管局】
二、有关于外资经营范围的前置审批
新增经营项目若有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需要提前办理前置许可的项目请参照如下:
1、销售食品,需要去卫生局办理食品流通卫生许可证;
2、代理报关业务,需要去海关总署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
3、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需要去药监局办理销售经营许可证;
4、旅行社,需要去市旅游局办理前置审批;
5、出版业务,需要去市新闻出版局办理登记证;
6、运输业务,需要经交通部批准;
外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工商所需资料
l、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3、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5、 新章程、 新批准证书原件
6、 经营项目涉及环保、卫生、消防的提交相关部门审批文件原件
7、 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补充:
商务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后,企业持批复、批准证书、合同章程修改文书等文件到工商、税务、外管局、海关、财政等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外资企业变更登记
申报材料:
1、 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董事会决议
3、 原审批部门批准变更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副本1原件
4、 变更名称,还应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合同章程的修改补充协议
5、 变更住所,还应提交住所的使用证明及房产证明、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合同章程修改补充协议
6、 增加注册资本,还应提交原合同章程的修改补充协议
7、 减少注册资本,还应提交原合同章程补充协议、原审批机关同意减资的初步答复、三次减资公告、债权债务明细及债务清偿或担保证明
8、 变更转让股权,还应提交转让合同、受让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及资信证明、合同章程修改补充协议
9、 变更企业类别, 还应提交合同章程修改补充协议
10、 增加经营范围,还应提交验资报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合同章程的修改补充协议;增加经营范围中需要专项审批的,还应提交专项批准文件和许可证
11、 变更董事长,还应提交投资方的任免文件、新任董事长的身份证明、新任董事长的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2、 变更经营期限,还应提交合同章程的修改补充协议
13、 营业执照正、副本
14、 外商投资企业工商联络员证书
注: 分支、办事机构变更需提供以下材料:
1、 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
3、 隶属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一份及加盖隶属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份
4、 营业执照原件
5、 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的使用证明及房产证明
6、 变更名称的,提供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7、 变更分支机构负责人,提交负责人的任免文件及负责人登记表
8、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