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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实施后,冒名虚列工资的时代就此终结!

你“被发工资”了吗 ?

这几天我的会计群里热议最多的就是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扣?何时扣?谁来扣?

新个税实施后,冒名虚列工资的时代就此终结!

其中热议的一个焦点就是针对刚刚下载的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在个人中心查看任职受雇信息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在多家公司上班申报个税,群友王某同时被5家公司“雇佣任职”!

提醒大家

在填报“个人所得税”APP时,建议您到APP的“”个人中心查看任职受雇信息,如果发现显示的单位不是自己现在任职的单位,可以点击该信息右边的申诉按钮,对该条信息发起申诉。

也就是你可以在APP上在线提交申诉。

税务机关收到上述申诉后,根据内部工作流程,将申诉内容转发给疑似冒名企业,要求企业进行说明。申诉人通过自然人税收系统APP将能查到相关的申诉处理结果。

冒名虚列工资的企业,赶快收手吧

之前好多企业为了规避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风险,通过冒用他人名义虚列工资、虚假申报个税,从而达到这些人工成本税前扣除的目的,大肆通过多种途径购买他人身份信息。

2023年1月1日新个税的实施,自然人纳税识别号的推出,一人式信息归集的实现,你的“被就业”、“被雇佣”、“被任职”、“被发工资”现象将会轻而易举的查询到,冒名虚列工资的时代就此终结!

2023年,纳税人信用时代全面来临

1月份实施的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无疑是送给纳税人的大大红包,据统计大部分纳税人在每月发放工资环节至少可以享受到2-3项扣除的优惠,意味着可以享受至少3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免除,也就是说我每月8000多元的工资将彻底进入“无税时代”!

但是对于专项附加扣除的享受,需要纳税人主动依法如实申报,也就是自行判断、申报扣除,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因此考验纳税人诚信的时候来了。

当然税务机关借助与多个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会在预扣预缴环节以及汇算清缴后进行检查,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从而真正实现“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处处碰壁”!一旦失信、你将寸步难行!

疑问: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有的人可以扣除4800元,有的可以扣除3600元,为什么我能扣除8400元?

答复: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因此对同时符合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两类扣除,当年其继续教育共计可扣除8400元(4800+3600)。

提醒一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提醒二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由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本人扣除。

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提醒三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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