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好不容易盼到自己申请的长春商标初审公告了,满心欢喜等待着下发长春商标证书,查询发现长春商标被提出异议了,相信申请人心情一定非常郁闷吧。今天呢轻创企易小编就来给大家分享下商标被异议的相关知识吧,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二、商标为什么会被异议?
客观来说商标被异议存在很多情况,比如被他人视为抢注在先知名品牌、模仿攀附他人的驰名商标、构成他人申请商标的在先障碍、损害了他人的在先权利等等。
三、商标既然被商标局审核通过,被异议是合法流程吗?
先看下商标法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由此可以看出,商标被异议,流程上来说是合法的,也是商标审理的一个监督机制,并且赋予了公众一项监督权力,最大程度上保证商标的公平公正审查,同时也给公众提供了一个救济商标的机会,希望一些错失商标的申请人可以有一个合法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四、商标被提出异议就证明商标是不合法的吗?
当然不是,首先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提异议申请的是商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是第三方行为,是否合法还需要商标局根据双方提供的事实与理由去判定商标是否应当被核准注册。
五、商标被异议了怎么办?
当然是要积极的去应对,去做答辩,陈述事实与理由,证明商标的合法性,也可以通过一些合法使用证据去佐证以及提供品牌创立依据;最好委托代理机构!因为这里面涉及较多的法律因素和答辩技巧。切记不能放任不管,或者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做答辩;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辩的商标局都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商标局在审理被异议商标时,没有被异议人的陈述事实与理由,无疑加大了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