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户领到烟草专卖零售南京许可证后,在经营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情况。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后要及时变更烟草专卖零售南京许可证,这样既符合依法经营的精神,又有助于专卖机关进行管理。变更烟草专卖零售南京许可证原本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由于一些零售客户思想上不重视,在接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变更通知后拖拖拉拉,所以没有能够及时办理变更的手续,导致后来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有的被罚款,有的被取消卷烟经营资格。实践中,很多零售客户可能不知道在何种情况下需要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手续,以及办理变更手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拒不办理变更手续有什么法律后果,下面笔者就来说一说。
一、在何种情况下需要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手续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没有明确哪几项登记事项改变需要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明确了经营主体和经营地址发生变化的需要重新申请,不能变更。不过,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大体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登记事项有变,但这种变化不涉及经营资格问题,需要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手续。这样说来,需要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手续的情形大致有以下四种;
(一)企业名称或字号发生变化的,比如红星超市变成利民超市;
(二)持证人的经营地址因门牌号变化或地址名称变化,而地址本身没有变化的,比如把健康路23号改成53号、驼山路改名云门山路等;
(三)持证人的姓名发生改变,但经营主体没变的,例如张强改名为张大强;
(四)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发生改变,但企业类型未发生变化的,例如某商场原来的法定代表人退休、新法定代表人上任等。
二、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手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登记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后30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持证人在申请表上要写明变更理由和变更项目。此表格在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有格式样本,持证人只要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办证大厅或向辖区专卖稽查员索取即可,一般不收费或只收取一点成本费。
(二)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企业(字号)名称改变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字号)名称改变的证明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改变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改变的批文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门牌号码或经营地址名称变化的,应提交社区开的证明或其他证明。
(三)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
(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如果工商营业执照已经变更,应当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五)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一般多为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委托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同时需提供受委托的证明文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只要你提交了以上材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就会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依法准予变更。
三、拒不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手续有什么法律后果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拒绝变更登记的,应当取消其经营资格,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及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后,零售客户一定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