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南昌商标撤三,可能很多企业的第一反应是慌张,觉得自己的南昌商标就要被撤销了,以后就不再属于企业了,但其实这也未必,如果企业在之前的三年内使用南昌商标并保留了商标证据,只要在被撤三后提交证据,商标就可以被保护。
随着商标资源紧张,商标撤销三年未使用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所有已注册满三年的商标将面临着被他人提出撤销的风险,商标并不是一旦注册就可以高枕无忧的,如何在日常的商标使用宣传中,注意保存好证据,以便遇到撤三时可提供有效的证据,以保住已注册的商标。
但是,也并非所有的商标使用证据都可以成为保护商标的利器,如果企业使用商标并未根据要求,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不符,那么企业提交的证据也不能保护企业的商标,商标仍然会被撤三。
那什么才是有效的“使用”证据呢?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商标“使用”的定义,即“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因此,符合上述标准的商标使用行为,如白酒厂商在酒瓶上印制商标、汽车制造企业将商标制作成实物并镶嵌于车头等部位、企业在广告宣传片中反复展现自己的商标等等,均可作为商标的使用证据提交。
另外,小编提醒大家,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中所体现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的一致性,以及证据的形成时间等问题,确保“使用”证据的有效性,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商标不被“撤三”。
商标是否被撤三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企业使用的商标是否正确,如果企业错误的使用商标,那么在被提出撤三的时候就算是拿出了错误使用商标的证据也无法保护自己的商标,最终导致注册商标被撤三,因此,商标是否被撤三,企业使用商标是否正确是个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