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企业在运营中为什么会面临破产,外商独资企业破产的条件是什么,轻创企易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大家带来详细的解答,详情请看下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外商独资企业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实行还债义务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归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可能性。债务人资不抵债并不能当然认定为“不能清偿”。
(2)存在多数债权人
假如只要一个债权人,只需采取普通民事执行程序即可。当存在多数债权人时,如采取普通民事执行程序,由于债权人竞相恳求对债务人财产强迫执行,可能形成部分债权人得不到归还或只得到少量归还的状况,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因此需求一种特殊的程序——破产程序,以保证各债权人的损益公平。
(3)债权人公平受偿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决定了债权人无法完成全部债务。而依照“同质债权、同等位置”的要求,必需按照法定次第,依照同一比例,将债务人的财产在各个债权人之间分配,以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公平。
(4)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
二、破产程序的特性
(1)破产程序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程序。破产程序属于民事诉讼程序的范畴,但它又是处理企业破产的专门的法定程序。破产案件的处置首先要符合破产程序的专门规范的要求,只要在破产程序没有规定的状况下才适用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
(2)破产申请程序中,只要破产申请和人和被申请人,没有被告和被告。破产程序是由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破产申请而开端的,而不是基于被告的起诉。
(3)破产程序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存在。由于破产程序的重要功用是将债务人的财产向全体债权人公平合理地分配。避免个别债权人优先得到清偿等分配不公现象。假如只要一个债权人,则不会呈现上述状况,也只需适用一般民事诉讼程序就能够了。
(4)破产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破产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主要是为了尽快完毕破产后的善后处置工作,防止旷日耐久的诉讼,使债权人遭受更大的损失。
关于破产的详细申请状况,是需要严格依照有关工商管理部门的规定来进行处置的,特别是不同的公司因其类型的不同,所认定的详细事项也是不同的,假如对相关事项的处置不清楚的,可以咨询轻创企易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