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青岛商标,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类青岛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知道并享有较高声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表现在: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是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因此此类商标被赋予了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除此之外,它还有以下优势:
1、对抗恶意抢注;
2、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或者相似商标影响;
3、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更容易;
4、在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
5、防止其它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
6、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问题。
驰名商标有那么多好处,那么该如何申报呢?
1、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书(可到地方工商局或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领取);
2、申请人营业执照;
3、申请人申请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注册证;
4、证明申报商标具备著名性的证明材料;包括: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全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时间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等)及其在全国同行中的排名;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国外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5)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6)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7)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5、地方工商局在收到申请人上述材料后,应进行审核,经审核认为申报商标已基本具备中国驰名商标条件的,加签审核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经审核认为申报商标不具备中国驰名商标条件的,加签审核意见将申报材料退申请人。
当然,驰名商标也不是说您想申报就申报的。轻创企易郑重提示您。在申报之前,需自测一下是否满足其申报条件!
1、已经注册并连续使用三年以上;
2、在全国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3、已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