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开放,联系越来越紧密,中外合作越来越多,外商和中外合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许多本土企业家也渴望尝试。那么,如果你想成立中外合资企业,你需要注意什么?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知识,轻创企易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中外合资企业的性质和特点。
就分类而言,中外合资企业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性企业。
这种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相互融合、流动的经济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已经远离了传统的单一经济划分模式;过渡到产权关系明确、按有限责任人组织形式、以认缴出资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科学划分范畴。
1.依法登记。以《合资法》、《公司法》、《条例》为公司设立的法律依据。
2.实行审批制度。合资企业必须由中外双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必须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
3.有限责任。合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
4.共同管理。
5.生产经营活动纳入国家特殊规范。比如可以从国际市场购买设备和原材料;直接出口自己的产品等等。具有一定的优势。
6.位于中国,是中国法人。
二、中外合资企业经营原则。
1.国家主权原则。也就是说,国家管辖权不能侵犯原则。企业的设立、经营和终止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概念。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外商资本、工业产权和人身权不受侵犯;利润在法律规定下汇出境外。
3.平等互利原则。主要体现在解决双方投资关系时是否遵循合同和章程规定的处理问题的规则。
4.合理让利原则。合理的利润主要是政府发展合资企业的过程。在特定时代背景下采取的一项扶持政策,如投资优惠、税收减免、原材料进口、产品出口、外汇使用等。
5.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的原则。例如组织形式、经营方式、企业财务等。
三、设立合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损害中国主权的;
(2)违反中国法律的;
(3)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4)造成环境污染;
(5)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明显不公平,损害合营方权益的。
第五条合营企业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范围内独立经营管理。各有关部门应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六条在中国设立合营企业,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经批准后,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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