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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商标撤三申请间接降低商标饱和度

什么样的青岛商标是符合提出的?最简单的描述就是那些连续三年没有被使用,让青岛商标的存在变得毫无意义的都是符合青岛商标撤三申请标准的对象。目前我国的商标已经达到一个饱和的状态,这对于想要注册商标的企业来说无非是一个噩耗,所以只能通过商标撤三申请的方式来撤销被闲置的商标再进行注册获取商标的使用权。商标存在的意义就是发挥保护企业权益的作用,但若是被抢注之后变成了闲置商标岂不是和咸鱼没有分别了,所以才会衍生了商标撤三这样法律,目的就在于将闲置的商标再次发挥作用。是一个对专业知识要求较高的业务,因为需要收集该商标三年未使用的证据,而且还要注意到不能侵犯到他人的权益,同时还要进行答辩来争取商标撤三申请的成功率,这一系列的操作都离不开具备专业职能的人员,所以企业委托代理机构来处理商标撤三申请不失为一种明智的做法。一、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1、委托代理机构办理。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和撤销申请人。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则将决定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二、注意事项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2、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查询该撤销商标的注册情况,以该商标的现注册人情况填写《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3、申请人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有关情况。4、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应当自该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撤销2023年5月1日前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应当自该商标异议裁定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中最为麻烦的就是举证,因为一方面要进行证据收集,一方面又要顾及不要侵犯到他人的权益,所以怎么样进行证据收集以及哪一种的证据才能真没该商标达到商标撤三的标准了,这些都是让企业头疼的问题,与其自己劳心费神的做着没有保障的事情不如交给代理机构来处理,专业的人员更明白如何操作来将收集的证据最大化的发挥作用。 本文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触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络,以便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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