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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好处不得不知

很多企业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开始设立分公司或者设立子公司,那么企业设立或子公司有什么好处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1.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合规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呢?这恐怕主要要从税收合规的角度来分析,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均是企业考虑的重点,而选择有利于税务合规的组织形式,正是能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子公司本身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分公司则不同于子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实体的资格,只是作为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存在,在国际税收上往往与“常设机构”成为同义词。《国际税收辞汇》对“分公司”、“分支机构”的注释便是参照了“常设机构”。设立子公司有如下好处:(1)在东道国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往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4)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得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设立分公司的好处有:(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对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2)分公司承担的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只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对利润所得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待遇等方面有着许多不同的规定,这就为企业或跨国公司设立附属企业的组织形式提供了选择空间。效力。所以这种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同样应当优先受偿。别除权与破产程序中存在的其他权利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别除权是针对破产人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别除权是对破产人的财产中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财产行使权利。这与 本文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触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络,以便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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