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专利权简称“南宁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不少朋友有过疑惑,南宁专利时可以转让的吗?答案是可以的。下面小编就详细地为大家讲解一下专利转让的具体问题。
一、什么是专利转让
专利转让是专利申请权人和专利权人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人(或单位)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或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后生效。专利转让包括出售、折股投资等多种形式。
二、专利转让的手续
1、个人或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2、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3、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4、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
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转让才正式生效。
三、专利转让合同内容
1、项目名称;
2、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
3、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4、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
5、情报资料清单;
6、付款及支付方式;
7、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8、争议的解决的办法。
四、专利转让税收问题
1、转让专利收入需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2、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
3、入扣除缴纳的相关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后,区别不同收入分别处理: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应纳税所得=收入*(1-20%)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