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商标撤三怎么做?现在注册呼和浩特商标越来越多,再想要注册呼和浩特商标并不容易,既然如此,很多人会想要通过撤三他人商标,再抢注的方式来获得一个商标,因此,企业的注册商标随时有可能要面对商标撤三的风险。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即本文所指“撤三”)。商标法规定的对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撤销制度,是为了鼓励和督促商标注册人使用其商标、激活商标活力,发挥商标在市场上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
当商标注册满三年后,企业的商标就有被提出撤三的风险,那么如果面对商标撤三呢?小编给企业的建议是在注册商标后一定要积极的使用商标,并保留好商标的使用证据,这样才是保护商标的正确做法。
1、相关证据具有形式上的真实性;
2、商标使用行为发生在指定期间内;
3、使用证据上显示有诉争商标标志;
4、诉争商标系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的使用,能够发挥识别、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人民法院在具体案件审理中会围绕上述各条件是否满足审理相关证据,并根据个案对相关证据的审查重点有所不同。
企业面对商标撤三也不要慌乱,只要企业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就不用担心商标被撤销,不过这里面的证据是有讲究的,并非所有的证据都行,企业可得先看好要求再提交使用证据,否则商标仍然会被撤三,企业只能申请注册商标重新开始运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