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财税资讯>正文

南京应对商标撤三案件 这些材料才是有利武器

南京商标注册不使用就是在浪费资源,因此,南京商标局有南京商标撤三的规定,企业的商标如果满三年没有使用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撤三申请,但现实是很多人会乱用这项权利,企业的商标如果被提出撤三应该用哪些武器保护自己呢?

当有人申请对我方商标进行撤三申请时,我方可以通过以下材料予以驳回:

(1)近三年的商标宣传材料(包括在报纸、杂志、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上的宣传资料;和公司制作的宣传单页、手册等;公司促销或其他推广宣传活动资料);

(2)销售发票、销售合同、企业招牌、加盟许可合同;

(3)近三年销售范围,销售额说明,销售发票复印件、纳税申报证明等;

(4)近三年的广告宣传费用统计(请加盖公章),最好能提供与广告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及相应费用支付发票复印件;

(4)相关媒体对企业的报道、采访等材料;

(5)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推介会等公开了使用商标的证明:譬如参展照片、参展证、缴费发票等;

(6)带有商标标样的产品质检报告;

(7)带有企业商标标识的资质证明及所获荣誉证书:包括各种奖章、奖状、荣誉及称号等。

商标被撤三,以上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企业的商标在最近的三年内使用过,企业提交这些证据才是有效的,能够保护企业商标权的武器,如果企业在三年内并没有使用商标,那么那不出证据企业的商标就会被撤销。

有些企业可能觉得自己的商标一直在使用,撤三根本威胁不到企业,就没有理睬他人的商标撤三协议,这是不行的,企业如果不及时拿出证据驳回,商标照样会被撤销掉!

防止商标被注销的有效办法就是使用商标,并保留使用商标的证据,这样才能够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而且在企业商标被撤三时,企业不能置之不理,要及时提交证据,维护企业自身权益。

0
喜欢的话,不妨鼓励一下哦~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最新评论 0人评论 0人参与 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轻创企易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