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商标续展期过后还有六个月的宽展期,这期间都可以续展厦门商标,很多有拖延症的企业就会选择在厦门商标宽展期再去续展商标,殊不知在宽展期续展商标还需要加收宽展费用,比商标续展的费用还要多!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商标续展时间为商标期满前12个月内,外加6个月宽展期。有拖延症的客户请切记,宽展期内续展是要加收迟延费的。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续展能够有效的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商标续展的时间一共是18个月,企业续展商标在这十八个月内都是有效的,但是后六个月申请商标续展是需要加收延迟费用的!并不是与续展期一样的续展费用了。
不要再拖延了,商标宽展期内续展商标需要加收费用,企业要是没有及时续展商标到了宽展期费用更高了!商标续展的风险小,费用高,商标宽展的费用更高,企业想要更好的保护企业商标,还不想花那么多的钱,就要及时续展商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