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长沙商标无效宣告案,经典商标注册案例
第7871027号亚太长沙商标无效宣告案件:第7871027号亚太长沙商标由四川省自然人李桂群于2009年11月30日申请注册,2011年4月21日经长沙商标局核准注册,其后经商标局核准转让至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6年4月15日作出裁定:依法认定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使用的第674538号亚太YT商标为陆地车辆离合器、车辆车轴商品上的驰名商标;第7871027号亚太商标与第674538号亚太YT商标、第3364161号亚太AP商标构成类似或关联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予以无效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