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是否需要验资?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均没有要求验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无资金额的限制。合作社的出资额,由社员大会认可并纳入合作社章程记载即可。合作社对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答:只要有管辖地的土地承包协议,从事种、养殖业,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条件,提交材料齐备,登记机关就可受理登记。
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对其企业法人、负责人在银行信贷、投融资、合同签订、海关签证、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新兴市场主体形式,其产生可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鼓励其发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管理中,实行三不原则,即不收费、不年检、不罚款。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对于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产生办法、职权范围等,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而应当以本社的章程规定为依据。通常情况下,代表大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职权,也可以是全部职权。
农村专业合作社要年审,然后正本丢失了,他们让在网上挂失,需要这么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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