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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司合并、分立时,应当分别办理哪些登记?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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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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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南昌公司合并、分立时,应当分别办理哪些登记?如何办理?

答: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南昌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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