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检怎么做?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新兴市场主体形式,其产生可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鼓励其发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管理中,实行“三不”原则,即不收费、不年检、不罚款。
收到了工商局提示年报的短信:自治区工商局提醒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于6月30日前申报2023年度报告。未年报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受到有关部门的联合惩戒。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合作社的出资额,由社员大会认可并纳入合作社章程记载即可。合作社对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答:只要有管辖地的土地承包协议,从事种、养殖业,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条件,提交材料齐备,登记机关就可受理登记。
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对其企业法人、负责人在银行信贷、投融资、合同签订、海关签证、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