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补偿贸易,是指由外商提供技术设备和必要的材料,我方进行生产,然后将生产的产品以返销的方式,偿还外商技术设备价款的贸易方式。为了促进国外先进技术与设备引入境内,我国税法规定:关于补偿贸易涉及专有技术使用补偿的征税问题,对设备价款、利息和专有技术使用费全部用于产品补偿的,可以对外商取得的利息和专有技术使用费免征预提所得税。
接下来,我们具体了解怎样通过补偿贸易来实现企业西安税务合规。
1.补偿贸易西安税务合规的思路
在补偿贸易的进出环节,存在一系列税务合规的机会和可能。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补偿贸易、“三来一补”、进料加工等机会,避免缴纳进口关税、出口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我们平时听说的“三来一补”,是指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以及补偿贸易。所谓来料加工,是指外方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以及必要时提供的加工设备,由我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加工成品。再由外商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即外商提供的作价设备的价款,我方用工缴费偿还的业务。
对于来料加工方式下的进口料件和设备,可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范围是:
(1)外商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料件加工返销出口的;
(2)为加工出口产品而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燃料油;
(3)进口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品质检验仪器、防治污染设备、以及厂区内使用、国内不生产的装卸设备;
(4)为加强管理,由外商提供的微型计算机、闭路电视监视系统、传真机等设备;
(5)合理数量的用于加固、安装机器的材料。
在来料加工方式下出口的产品免征出口关税,因此企业便有了补偿贸易税务合规的空间。
所谓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经营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的原料、材料、元器件、辅料、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经加工后,再将成品返销出口的业务。进口专为加工出口商品而进口的料件不受品种限制,也不受出口成品中所含料件的总值百分比的限制,而且均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于是,一些企业出于税务合规目的,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品以及出于其他原因出口转内销的部分,也随之避交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对于开展技贸结合而需要进口的成套散件,这些成套散件的进口关税不按整机计税,而是按零件、部件税率征税。进口的成套散件、零部件、元器件,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按该产品应纳税额的60%进行征税。在这里需要补充一下的是,所谓技贸结合,是指以出口大量商品为筹码,引进按一般贸易所不能引进的先进技术,从而使进出口贸易和引进先进技术密切结合起来的贸易。
另外,由外商提供材料、设备和进口生产所必需的机器设备、品质检验设备和防治污染设备,在厂区内使用的国内不能生产的装卸设备,以及数量合理的用于安装加固机器设备的材料,可以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进而实现补偿贸易税务合规作用。
2.补偿贸易税务合规案例分析
【案例】
GD省某公司从事对外加工与国内销售业务。其中,对外加工出口C产品, C产品的国内成本构成为:国内材料成本1000万元,国内其他成本4000万元(工资、折旧等无进项税金)。
该公司现在面临两种进口方式的选择。若采用进料加工方式,进口材料成本(海关核销免税组成价格)为1亿元,当年销售收入为1亿7千万元;若采用来料加工方式,可收取加工费6500万元。
那么,出于实现补偿贸易税务合规目标,该公司选择哪种加工方式更为有利呢?
【分析】
对于进料加工贸易,海关一般对进口材料按85%或95%的比例免税或全额免税,货物出口按“免、抵、退”计算退(免)增值税;在来料加工中,海关对进口材料全额免税,货物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加工企业的加工费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耗用国内材料支付进项税金不得抵扣应计入成本。
基于此,若采用进料加工方式,C产品当年出口销售收入为1亿7千万元,加工C产品的进口材料成本(海关核销免税组成价格)为1亿元,当年应退税额为150万元。适用“免、抵、退”出口退税政策,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不征收城建税、教育附加。C产品征税税率为17%,出口退税税率为13%,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附加费率为3%。所以,接下来计算进料加工方式下的企业效益:
(1)销售收入=17000万元
(2)成本=15280万元(其中进口材料成本10000万元,国内材料成本1000万元,国内其他成本4000万元)
不予抵扣或退税的进项税额为:
17000×(17%-13%)-10000×(17%-13%)=280(万元)
(3)应纳增值税=-(免、抵税额) [3]
=-[(出口销售收入-进口材料成本)×退税率-当期应退税额]
=-(7000×13%-150)
=-760(万元)
(4)销售税金及附加:-[免、抵税额]×(7% 3%)=-76(万元)
若采用来料加工方式,则加工费免征增值税,出口货物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金不得抵扣计入成本,已知C产品当年加工费为6500万元。所以,该种方式下的企业效益为:
(1)收入(来料加工费)= 6500万元
(2)销售成本=5170万元(其中国内材料成本1000万元,国内其他成本4000万元)
(3)销售税金及附加=0万元
【结果】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该公司采用进料加工方式,比采用来料加工多获利466万元(1796万-1330万)。所以,案例中,该公司选择进料加工方式实现补偿贸易税务合规更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