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公司注销前,名下商标只要在有效期内,都属于公司的财富。
根据2023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规定了商标专用权移转制度。
如果公司已经注销且企业单位的清算报告有明确规定商标权属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表明商标权利归属的,可以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就公司注销清算时遗漏的财产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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