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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西安公司直接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贷记应付股利,发放时借记应付股利,贷记银行存款,母西安公司直接借记应收股利,贷记投资收益,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股利。这部分免税,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调整以前年度损溢后,今年1月份的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与利润表的勾稽关系对不上,怎么处理?
老师好,甲公司和乙公司同属于国资委下属企业A公司的二级公司,现因集团业务重组,计划将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丙划拨到乙公司,请问实务中是按照丙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做为对价还是按照丙公司的实收资本做为对价划拨?同属于国家控制的单位,不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处理。因此作价应按公允价值作价。
企业利润分配的主体是投资者和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利润分配的时间,即确认利润分配的时间,是利润分配义务发生的时间和企业作出决定向内、向外分配利润的时间。伴随着利润分配,不可避免地要缴纳所得税。而且,公司利润分配的比例决定了股东股利收入的多少,这进一步决定了股东应缴纳所得税税额的多少,同时也会形成股利在公司和股东两个层面所得税的重复征收。尽管分配利润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自身不会发生所得税纳税义务,但对其分配的股息、红利,负有代扣代缴股东应纳的所得税义务。
今天想到一个问题,企业利润转到未分配利润越来越多,如果需要分配给股东,需要怎么现金分配,怎么做分录,谢谢!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如果是直接投资企业,可以不用缴纳所得税,如果是个人,非上市公司可以按照20%缴纳个税
针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一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一个月以上至一年,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那么,个人的股票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种说法对吗?这种说法不正确,首先并不是“不征收”,是属于征收范围的,就需要征收,只是根据各个情况对应暂免征收和征收。
老师,请教一下,母重庆公司给子公司的借款如果在统借统还的范围内,是否不受“借款金额不超过注册资本两倍”的限制?也就是说,无论母公司给子公司提供多少借款,只要利率符合标准,这笔业务就不用缴税,而子公司可以税前列支?超过注册资金2倍的借款费用不能扣除,但是企业能够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除外。也就是说这个一般情况下最好不要超过上述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