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轻创企易问答>税务合规>增值税率从16%降到13%,对应的退税率怎么办?
问答首页工商注册(3120)记账报税(1623)税务合规(669)工商核名(116)工商变更(693)

增值税率从16%降到13%,对应的退税率怎么办?

1位顾问回复239人看过

2023年4月1日起增值税率进行了较大调整,出口退税怎么办?

专业顾问回答

杨皓强
杨皓强服务年限:6客户评分:4.2 /5.0

资深创业顾问向TA咨询

主要是政策既有新税率的直接更换,又有过渡期的临时调整。

政策解读: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023年6月30日前(含2023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如果公司税务异常了一定要及时解决。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如果后续还有什么不懂欢迎拨打189-1755-8686,致电轻创企易来问小编哦!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