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出资吗?
答:可以。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合伙企业发生亏损需要给合伙人分配吗?如果分配,挂那个科目呢?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合伙协议可以自行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办法,要看合伙协议的规定。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如果某个合伙人分得的金额过大,也不需要再交了吗?但是合伙企业给合伙人的分红需要代扣代缴20%个税。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一人有限南昌公司属于企业法人,不属于《合伙企业法》限定的五种普通合伙人主体。
合伙企业取得投资收益,实行先分后税。在合伙企业层面暂不进行分配,是否合理。若不进行分配,合伙人是否暂时不用申报个税和企业所得税 学员您好,合伙企业的话,采用的是先分后税的模式。合伙企业可以代合伙人把个税交了。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只要真实有效的地址,不管是办公的地址还是住宅的地址都是可以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的,只要后期营业执照注册下来后,有人能接收工商局和税务局不定时派送的信件信函就可以了。 如果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