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存在一个情况。甲公司盈利3000万,乙公司亏损1000万。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乙公司亏损转到甲公司,或者乙公司亏损可以弥补到甲公司?
您好!
这个没I有办法让乙公司将亏损转到甲公司的。乙公司可以作为甲公司的母公司通过甲公司分配股利来弥补乙公司的亏损。
如果发包给个人工费是10万,对方只开收据,那公司是否以收据入账 您好!个人应去税务代开发票,但如果没有开具,会计上可以入账。
转让过程中涉及溢价的,需要就溢价部分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主管机关可以核定股价格。
我叔和我婶以私人名字买了一块6亩的商业用地,现在我叔想在这块地上起一栋酒店以开厦门公司的名义来经营这栋酒店!另外一个问题,起房子的成本是否是全部都入公司,还是我叔婶把房子的框架做起来后公司以租赁的方式租用我叔婶的房子?以那种方式比较好呢?你说的这几种方法都可以,主要看厦门公司的控制权等因素。
第三是市场交易相对方在选择交易对象时,会取消与列入黑名单的主体交易。乌鲁木齐注册公司被拉入黑名单之后,企业法人代表也被拉入黑名单的,后果: 1、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乌鲁木齐注册公司。公司被列入黑名单,首先影响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信誉问题,其次更严重的可能被吊销公司,具体可能会有一下严重后果: 1、公司纳税的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
追问: 1)非常感谢。上海北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我们的子公司之一,目前是想整合几个子公司而成立集团公司。您是说,“北联集团”和“长河集团”都很难?2)上海长河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北联集团有限公司,目前还没被注册吧?上海长河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北联集团有限公司 25分钟前 最佳答案 你好!
有没有相应的条文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前款所说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