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有限责任成都公司?
什么是有限责任成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又叫有限公司,它的缩写是Co., Ltd.。它是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它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表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
有限责任公司是享有法人权利的经营公司,由参加者所投入的所有权(也就是资本份额)组成法人财产,给予参加者(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参加者可以凭借自己所有的份额获得公司的部分利润,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红利。在公司破产时,公司的股东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破产份额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它是目前我国最重要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的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公布账目,也不必发布公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通常也不用对外公开。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比较灵活。
缺点是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的规模和范围通常都比较小,很难满足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这种形式的公司通常只适合中小企业。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1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是一个。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3)公司以全部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公司的资产主要包括:一是股东的出资总和。二是公司成立后经过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有形的资产和无形的资产。公司进行清算时,只是以自己的全部资产为限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债权人不能在公司资产之外主张债权。
(4)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只能通过其他合法的方法和方式融资取得。
(5)股权转让应该符合法定程序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自己所拥有的股权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在这样的情况下股东才能转让自己手中的股权,而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东所要转让的股权有优先购买权。
三、有限责任公司区别于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的名称就开始受法律保护,所以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必须使用经过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不能改变或是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比如说“ABC有限责任公司”绝对不能改为“ABC有限公司”。如果真的有公司这么做了,那么在法律上将被认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