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好。我们是软件开发或者说提供软件技术服务的福州公司。我们的成本其实就是研发人员的工资以及少部分差旅费用。之前我们一直把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导致管理费用过高。
作为新手我想咨询下,能否把我们的研发工资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来进行税前扣除?该在取得相关收入的时候结转么?如果结转这个分录怎么做呢?
谢谢各位老师了!
学员,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
建议使用研发支出这个科目。
研发支出是指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使用资产的折旧、消耗的原材料、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以及借款费用等。
发生支出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或资本化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每月把费用化支出转到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在无形资产研发成功达到预定使用
状态时,全额转到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