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2016、2023年单位账上没有人员工资,所有人(5个人)都在集团内其它公司(即原单位)开支,是不是发生的差旅费10万元不能税前扣除?调增这部分费用?单位是连续亏损的,太可怕了,能不能打开2016、17的账,加进去工资表?哪怕给5个人做100元工资?感谢老师指点!
杨先生每月工资20000元,专项扣除费用6500元,首套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子女教育支出1000元,赡养老人支出1000元,杨先生还同时为几家提供劳务服务,取得多项劳务收入:提供技术咨询获得报酬8000元,给某合资企业提供翻译获得报酬20000元,到外地企业讲学获得报酬30000元 问题:杨先生如何进行税务筹化呢?劳务按20%预缴 稿酬按20%预缴同时有30%减征,年底汇算清缴 个税基本没有可合规的空间
举个例子,员工每月8000,扣除所有可扣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500,年综合所得为30000。假如年终奖为40000。①先什么也不考虑,全部纳税=30000*0.03+40000*0.1-210=4690 ②如果让年终奖为36000(临界点),12月工资为12000 调整后纳税=34000*0.03+36000.0.03=2100 那这样算是合理避个税还是逃税呢?这样不算是逃税,是合理纳税合规。
C、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或者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加以退还或抵顶下年度企业所得税。⑷结清税款 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清缴税款。
兼职人员在平台做任务,就可有收益,兼职人员多,且每个兼职人员收入少,每做一个任务就有相应收入!如果需要报个税,是按工资薪酬报还是提供劳务服务办?!单笔收入在300元以下的未开具发票可以税前扣除。
个人独资企业无须缴交企业所得税,但要缴交生产经营型的个人所得税。只要合理合法同时注册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进行主业辅业的运营,则可以有效回避高税负、高风险的问题。
公司中存在上级单位向公司外派领导,该领导工资平日发放在上级单位,但是年底向上级单位一次性付款,是否必须收到劳务费青岛发票才能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