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欠B公司100万,B注销时对100万债权资产损失末做专项申报,纳税调增交了25万元所得税。A公司将此豁免的债务转为营业外收入,A公司还需对这100万交所得税吗?因为B己交税,A可以申请免税吗?适用的财税文件号是多少号?谢谢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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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就该营业外收入交税。B注销时,如果对100万债权资产损失做了专项申报,有可能享受税前扣除,但是这个和A公司没有什么关系。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