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运用保税制度进行杭州税务合规?
答: 保税制度是对保税货物加以监管的一种制度,是关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税制度可以简化手续,便利通关,有利于促进对外加工、装配贸易等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保税货物是指经过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保税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税款,不能擅自出售;未经海关许可,也不能擅自开拆、提取、支付、发运、改装、转让或者变更标记。目前,我国的保税制度包括保税仓库、保税工厂和保税区等制度。
保税制度的运行是一个包含众多环节的过程。假设进口货物最终将复运出境,那么基本环节就是进口和出口。在这两个环节中,公司都必须向海关报关,在该公司填写的报关表中有单耗计量单位一栏,所谓单耗计量单位,即生产一个单位成品耗费几个单位原料,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一种是自然单位,如套、匹、件等;另一种是度量衡单位,如吨、立方米等。
保税制度是一种国际通行的海关制度。是指经海关批准的境内企业所进口的货物,在海关监管下在境内指定的场所储存、加工、装配,并暂缓缴纳各种进口税费的一种海关监管业务制度。
我国现行保税制度的主要形式有两种:一是为国际商品贸易服务的保税仓库、保税区、寄售代销和免税品商店;二是为加工制造服务的进来料加工、保税工厂、保税集团。
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会发生货物虽已进境,但却不一定在该国市场上销售的情况,这就意味着货物缴纳关税与否,需视该货物决定为进口还是复运出口而定。如果是后者,那么,将该货物置于某种可以免纳进口关税的海关监管之下,不仅符合进口商的利益,而且还能促进该国的转口贸易和出口贸易。这正是保税制度的本质所在。
现假设进口货物最终将复运出境,则其基本环节就是进口和出口,杭州税务合规的入手处就是这两个环节。
在这两个环节,既是进口公司又是出口公司的外向型公司都必须向海关报关,在该公司填写的报关表中有单耗计量单位一栏,我们税务合规的突破口就是这一个栏目。
所谓单耗计量单位,即生产一个单位成品耗费几个单位原料,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一种是度量衡单位/度量衡单位,如米/米、吨/立方米等;一种是度量衡单位/自然单位,如吨/块、米/套等;还有一种是自然单位/自然单位,如件/套、匹/件等。度量衡单位容易测量,而自然单位要具体测量则很困难,所以可以利用第三种形式做出合理合规。
【例】 深圳某家具有限公司是一家利用进口原料生产出口家具的企业,从美国进口一批木材,并向当地海关申请保税,其报关报表上填写的单耗计量单位为:200块/套,即做成1套家具需要耗用200块木材。2023年2月该家具有限公司由于引进先进设备,目前做成1套家具只需耗用150块木材。但因为海关对1套家具到底需要多少块木材在进口查验难以测量,通过以前的交往,海关认定该企业信誉良好,给予批准保税。2023年5月,企业如期限复运出口,完成了一个保税过程。
【分析】
假如企业进口木材100 000块,每块价格100元,海关关税税率为50%,我们可以计算出利用保税制度进行税务合规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