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员变更流程
联络员备案后若因遗失、遗忘或备案信息有误造成无法登录的需到登记机关对工商联络员重新备案。
需要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具体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工商机关申请“密码重置”操作,重置后的密码仍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企业登录系统后,可以再次修改登录密码。
个体工商户忘记登录密码的,可参照以上内容,到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基层工商分局申请“密码重置”操作。
如果已经遗失联络员,需要进行联络员备案重置。
登陆年报系统采用企业联络员登录报送方式的企业,需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联络员备案。联络员备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表;
3、联络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